日前,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深圳中建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建院”)通过严格评审,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1744202899)。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其认定工作由科技部、财务部、税务总局指导、管理和监督。按照规定,只有当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研发投入占比、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核心指标满足严格的认定条件才能获此认定。深圳中建院荣获这一认定,标志着在科技研发与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了科技部、财务部、税务总局的认可。
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将得到政府在科技研发、创新资金、企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的优惠和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政策的扶持。
深圳中建院自成立以来,积极响应国家自主创新的号召,依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人才、技术、资金优势,组建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逐渐成长为深圳乃至华南地区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和节能检测鉴定领域的中坚力量。
今后,承载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荣誉与责任,深圳中建院将继续以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综合技术优势为依托,通过创新理念和夯实技术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发扬“奉献、创新、品质、和谐”的企业精神,秉承高科技专业服务理念,以卓越的品质、不断创新的技术,向社会提供更加完善的技术服务。